丈夫出车祸性功能尽失 妻子讨性福获赔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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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40 现代快报 | |||||||||
现代快报讯 今年40多岁的何春(化名)怎么也想不到,乘公交车也会乘出大祸,驾驶员的大意让他从车的前门摔下并构成三级伤残。重伤后的他丧失了性功能,在向肇事方索赔时,失去“性福”的妻子也获得了精神赔偿。 去年6月10日晚上,何春乘上从六合开往玉桥市场的公交车。当车行驶到雄州镇龙津桥附近时,驾驶员停车下客,因刹车过猛导致何春失去了平衡,车门打开时,他从前门摔了
何春立即被送往六合区人民医院抢救,医院的诊断为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住院5个多月后,他又被送往脑科医院继续治疗。当何春出院时,距离那次事故已经是309天之后了。经诊断,他脑积水、颅骨缺损,大小便不能自理,性功能丧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司法鉴定构成了三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驾驶员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是职务行为,中北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不久,何春70多岁的父母开始着手打官司,他们找到了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的赵成有律师。对于这起看上去并无特别之处的交通事故案件,赵律师却另有想法。 “请注意,事发前何春身体健康,是全家人的支柱,而事发后,他身体严重伤残,失去了性功能。对于一个正常的男性来说,没有了性功能必然会给精神上带来极大的痛苦,所以他得到精神赔偿是合理的。而这起伤害还波及到了他的妻子,丈夫性功能的丧失使得妻子无法享受到正常夫妻所应当拥有的‘性福’,这对她也肯定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我的理解是,性功能的丧失虽然不会必然导致夫妻离婚,但性却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纽带。所以我觉得何春的妻子也应当获得精神赔偿。” 今年初,何春与妻子、父母一同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起事故对何春夫妇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可酌情认定两人各获得30000元的精神赔偿。法院于近日判决中北公司赔偿除了已经支付的240898元医疗费之外,再一次性赔偿原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398419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