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法学教授孙国祥:调解轻微刑案利于钝化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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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3:5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记者昨天从雨花台区检察院了解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是该院去年尝试借鉴了“恢复性司法”的原理而创设的。 “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表示,该和解机制值得肯定。他说,监狱对因一念之差而犯罪的轻微刑案嫌疑人来说,未必是最好的改造环境,而留下的烙印,反而会影响他们以后的工作生活。 孙国祥说,由司法机关对犯罪者判处刑罚只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方式。根据《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因此,在法定范围内,针对一些未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而结案,也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方式。 作者:肖岚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