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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寒门学子念不起大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46 大连晚报

  决不让寒门学子念不起大学我市采取和落实一系列措施扶助贫困学生,其中包括设立“寒窗基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本报记者梁红岩

  随着高校录取工作的结束,部分接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大学生们却在为学费发愁。为了让寒门学子照样能走进高校大门,大连市政府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决不让一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政府没有忘记寒门学子

  近年来,大连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扶助贫困大学生,确保他们有书读。其中包括设立“寒窗基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放国家助学奖学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困难补助、争取社会资助等。为切实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政府规定,各公办普通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扶持和资助,不得因交费问题而拒绝学生入学。

  【“寒窗基金”】专为大连籍特困学生而设

  “寒窗基金”是为资助当年考入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特别困难的大连籍高中毕业生,能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而设立的专项助学基金。市政府从2000年开始设立,截止到2004年,全市共资助3237人,发放“寒窗基金”借款627.61万元。“寒窗基金”由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财政局统一划拨资金,采取入学前一次性申请、审批、借用的办法,借款额度为每名学生1000元至3000元。

  “寒窗基金”主要用于下列学生:家住城市、家庭持有《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学生;家住农村,家庭持有《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属于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学生;其他因疾病、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持有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特困证明的学生。

  具体程序如下:由本人向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持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及复印件,填写特困学生登记表;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后,将特困学生材料一式两份,报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享受基金的人数,上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意,由特困学生正式填报《辽宁省“寒窗基金”借款申请书》,领取现金。

  目前,市县两级“寒窗基金”专项拨款已经全部到位,各区市县将根据情况把借款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补贴利息

  我市从2001年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2004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政策更加有利于贫困生。具体政策为: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年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借款金额每年最高可达6000元。截止到2004年,仅大连市属高校累计办理贷款人数为1700多人,签订贷款合同总计1990万余元,银行共发放贷款1200万余元。

  【实施助学奖学金制度】帮助贫困学生自立

  另外,各高校还积极实施国家助学奖学金制度:其中包括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

  勤工俭学制度是指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固定的或临时性的助学岗位,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为学校做公益性服务,从而获得有劳资助,这是解决贫困生生活问题的有效措施;困难补助制度是指各高校每年要拨出专项经费,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包括一次性困难补助和临时性困难补助两种方式。

  【爱心助学】热心人帮特困生圆梦

  动员社会各种力量,积极争取热心于扶贫帮困事业的企业、个人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无偿资助,帮助特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为配合政府资助贫困大学生工作,日前,本报曾与大连市希望办联合发起《特困生档案》特别行动,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爱心助学。

  作者:本报记者 梁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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