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长调解“防盗门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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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5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刘晶)因为安装防盗门的小事儿,劲松东社区原本和睦的两个老邻居产生了纠纷,差点成了仇家。经过街道司法所长尹长安、社区民调主任陈小刚的调解,疙瘩解开了。 居住在劲松四区7楼1门的沈大爷和隔壁的王大妈,本来是相处和睦的邻居,近日却因彼此防盗门的开启问题发生了争执。由于旧楼设计上的原因,两家大门之间呈90度,
沈大爷认为,自家的防盗门安装在前,而王大妈家是新安装的,因此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王大妈认为,自家安装防盗门完全符合规范,并无越界。沈大爷家的防盗门体积过于宽厚超出了墙,不能完全开启的原因应由沈大爷一家人负责。由此,双方因防盗门产生了争执。 因防盗门的问题引发邻里纠纷后,沈大爷专门到街道司法所寻求解决,并写了诉讼状准备对簿公堂。街道司法所长尹长安、社区民调主任陈小刚一同来到劲松四区进行调解,他们分别做通了沈大爷和王大妈的思想工作。后来,沈大爷愿意将自家的防盗门进行改装并承担70元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