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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第一税案”又牵出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55 新京报

  主犯被判死刑后检举原同事受贿,被告全盘否认指控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京城第一税案”又牵出一税务干部,两主犯陈学军、吴芝刚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在等高院复核死刑时期,吴芝刚一封检举信将自己的原同事朱宇彤推上了被告席。昨日朱宇彤因涉嫌受贿罪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此前她已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检方指控其受贿2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10月至11月间,朱宇彤利用在海淀国税局增值税防伪税控办公室工作的职务之便,受原国税局一所工作人员吴芝刚之托,多次利用税务用IC卡进行更改税务登记号、重写IC卡、读卡等非法操作,帮助陈学军所在的公司购买增值税发票,造成增值税发票大量虚开,给国家税款造成重大损失,并于同年10月30日和11月6日分两次收受吴芝刚、陈学军贿赂款共20万元。

  被告完全否认指控

  昨天下午在法庭上,44岁的朱宇彤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她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是和家属来到海淀法院的,一家人看上去都很平静。

  她说自己并没有帮助陈学军的公司购买发票,也从未收过对方的钱。至于检方指控其银行卡中多出的20万,她说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当初办那张银行卡只是想存点私房钱,留着以后外出旅游用,后来卡放在办公室里丢了,她也没当回事,她不知道吴芝刚往那张卡里存了钱,也没有取过。

  检方称,银行资料显示,在朱宇彤办卡的第三天,便有10万元打到了卡里,之后的几笔每次都是在改完税务登记号后随之存入的,共有20万,但这笔钱没有被取过。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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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第一税案”

  1999年10月至2000年2月间,浙江人陈学军,勾结海淀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干部吴芝刚,利用假身份证等在本市多处注册30多家公司。

  吴芝刚非法为其虚开增值税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

  2002年2月19日,陈学军等人被抓获。2003年11月3日,该案二主犯陈学军、吴芝刚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二人随后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北京高院二审复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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