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输给”北京三元202万、一律所赖账被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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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57 北京娱乐信报 | |||||||||
辽足“输给”北京三元202万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北京三元食品公司和三元集团告辽足索要冠名费及广告费一案,昨天在西城法院一审宣判,三元股份公司及三元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决辽足退回三元食品公司及三元集团共计202万元。
一律所赖账被强制执行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因拒绝归还当事人索要的已被多收的代理费,北京市问中律师事务所近日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返还当事人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