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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争议不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59 时代商报

  自打“婚前财产公证”出世以来,人们对此一直存在两个不同的观点。赞成的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彼此尊重的体现,是完美的现代夫妻关系的诠释;可反对者却说,婚前财产公证必然伤害双方感情,是为可能失败的婚姻寻找安慰……“究竟是公证好,还是不公证好?我现在很矛盾……”“如果不公证如何保护婚前财产?”最近几天,很多读者打来热线诉说这种苦恼,为此,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正方观点公证是尊重也是自我保护

  昨天上午,记者在辽宁省公证处门口看到一对年轻夫妻。“是我提出财产公证的,”女方大大方方地说,“主要还是想争取一份独立,那样才会使人进步,这是相互之间的彼此尊重。”

  持有同样意见的还有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张小姐。张小姐说,她的家庭条件要比男朋友小陈强很多,两人的婚房就是张小姐家买的。已经登完记的张小姐不禁有了一丝顾虑:“虽然我们现在感情很好,但谁知道以后会怎样?还是做个公证稳妥些……”张小姐说,房子是父母用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买的,一旦她的婚姻出现危机,不想让父母为之难过。

  点评:婚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走到了一起,并且相互拥有。婚前的大宗个人财产,是个人创造并享有的,婚前财产公证是合情合理的自我保护行为。

  反方观点公证肯定伤感情

  在一些律师事务所,记者了解到,有一些前来咨询婚姻法规的年轻人是坚决反对婚前财产公证的。

  据华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这些年轻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反映了人们婚姻观念的物化与婚姻的脆弱。“婚前财产公证肯定会伤及两个人的感情,这还用说吗?婚前的财产公证就是为以后失败的婚姻寻求安慰,更多的是为了维护个人的利益。”公务员杨小姐说。

  化妆品销售经理孙小姐打电话时询问:“如果不公证还有别的办法能证明财产是婚前的吗?”

  点评: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孙小姐是登记前购买的房子,不需要公证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专家解析比较理智但需自愿

  胡煜律师认为,每一个即将结婚的年轻人都会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很多人即使心里想把婚前财产公证,也不好意思破坏那种和谐。但再婚者就比较愿意财产公证,原因是婚姻的现实已经破坏了他们早先对完美婚姻的愿望,再踏入婚姻殿堂,当然要把账算清楚些,以免埋下定时炸弹。

  公证处的郝主任表示,婚前财产公证从法律角度、从日益升高的离婚现象来讲是一种理智的做法,但是不太符合中国的人传统观念,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是本着“平等、自愿和协调一致的原则”,公证处只是为需要这种公证项目的人提供一种法律服务。因此,是否做婚前财产公证,还需要您自己衡量。

  如果您对此有什么想法,欢迎您拨打23828619发表看法。

  时代商报记者秦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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