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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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1:59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关艳玲)本市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将再次提高。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将按照国家民政部和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提高抚恤标准。 沈阳市民政局介绍,本次调整将“残疾抚恤金标准表”由四等六级套改为一至十级,并取消了以前残疾抚恤金中“伤残抚恤金”和“伤残保健金”的区别。调整后,一级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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