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奸杀女童沉尸井底被批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2:5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梅子)抚宁县一年仅16岁的少年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将一名女童强奸后,残忍地将对方掐死,又将尸体绑上石头丢进井里。近日,抚宁县人民法院以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将这名少年凶手批捕。 7月25日19时,村民赵某发现自己4岁的女儿小艳还没回家,于是四处寻找,听说孩子下午曾经和村里16岁的少年王某一块儿玩,就来打听。王某表示和小艳玩了一会儿就分开
公安人员一审讯,惊恐万分的王某就交代了事情的经过:25日午饭以后,他到村边的一个大水坑摸河蛤,看见小艳和几个女孩子在水里嬉戏。小艳年纪小,身上没有穿衣服,他心中便产生了邪念。随后他到自家果园摘桃子,回家路上再次从水坑经过,发现小艳还没有走,于是将她骗到邻村的树林里强奸。由于害怕小艳向家人告发他,他残忍地将小艳掐死,并用随身携带的宽胶带将她的口鼻封住,脱下自己的上衣包住尸体,又从附近找来了个旧纤维袋套上,并在袋子里放了一块大石头,最后用旧电线将口袋扎上,丢进附近的井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