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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主任挪用一千万获罪七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4:32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原蔚)太原市迎泽区孟家井农村信用社主任蔚明齐挪用资金1千多万,8月8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蔚明齐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法院查明,2000年10月开始,孟家井信用社主任蔚明齐、出纳段根爱采用公款私存等手段挪用客户资金,分数次将总额为1052万元的存款供榆社县白丙文、白丙武(在逃)兄弟使用。为掩盖挪用资金真相,蔚、段二人与白氏兄弟立了假贷款手续。法院查明,蔚明齐接
受了白丙文贿赂3.6万元。另外,1999年前后,蔚、段二人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两笔贷款,共计268万元。被挪用的资金1052万元至今没有追回。去年4月,即将离任的蔚明齐接受离任审计时,被查出涉嫌重大经济案件。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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