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主任挪用一千万获罪七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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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4:32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原蔚)太原市迎泽区孟家井农村信用社主任蔚明齐挪用资金1千多万,8月8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蔚明齐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法院查明,2000年10月开始,孟家井信用社主任蔚明齐、出纳段根爱采用公款私存等手段挪用客户资金,分数次将总额为1052万元的存款供榆社县白丙文、白丙武(在逃)兄弟使用。为掩盖挪用资金真相,蔚、段二人与白氏兄弟立了假贷款手续。法院查明,蔚明齐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