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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妻戳瞎眼 索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5: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新婚不久,妻子就“不慎”将丈夫的眼睛戳瞎,检察机关以过失伤害罪对妻子曾某提起了公诉。昨日,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特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丈夫刘某向妻子索赔5万余元,并要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妻子的法律责任。

  昨天下午3时许,本案正式开庭。左眼被妻子戳瞎的刘某情绪激动,他要控告妻子故意伤害了他。事情发生在今年2月28日,当时刘某和曾某刚结婚一个月。妻子:气他不洗脚失
手误伤

  据曾某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称,2月28日晚10时许,刘某不洗脚就要上床睡觉,她非常生气。后来,两人又为看电视争吵,一气之下她用晾衣竿朝刘某打过去,不料晾衣竿的铁叉尖部刚好戳到了刘某的左眼。刘某左眼失明,经鉴定为7级伤残。

  公诉机关认为,曾某没有想要伤害刘某的故意,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丈夫:她有外遇故意要伤我

  但丈夫刘某认为妻子是“有心”而不是“无意”。“她有了外遇才会下此狠心!”刘某的代理律师举出一份“第三者”车某的自述材料称,曾某在与车某有染后,开始逐渐厌烦刘某,还提出要离婚,但刘某没有同意。律师还指出,曾某当时特意换用有铁叉的一头打向刘某,这说明有明显的故意。

  所以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了控告曾某故意伤害罪外,还向曾某索赔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4300元。庭审:妻子做“无心”之辩

  法庭上的曾某反复强调:“我是无心的”。曾某称,自己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并不准确。事发当晚她和丈夫并没有发生不愉快,相反他们只是在嬉闹而已。她和丈夫刚刚结婚,也没有什么重大矛盾,“我怎么会有心伤害他呢?”

  曾某在随后陈述时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完全是因为她不懂事,她诚心向刘表示道歉。“我们还是夫妻,以后的路还很长,希望法庭看在我诚心悔过,从轻判处。”律师:夫妻间伤害也应赔偿

  针对刘某提出的5万多元经济赔偿,曾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曾某和刘某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收入支出都是共同财产,不存在赔偿问题。对此,刘某的代理律师认为,夫妻之间人身关系是相对独立的,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有法可依。夫妻一方应该以其个人财产向受到伤害的另一方进行赔偿。

  庭审结束后,丈夫刘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提起5万多元的赔偿就是希望能够严惩妻子。“以后肯定会离婚的。”刘某说。金牛法本报记者杨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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