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吃宵夜不慎将包掉在店里 想索回失物却困难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22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见习记者谢永辉)8月8日晚上,覃先生在吃宵夜时将装有证件的包掉在店里,有人捡到后提出要给钱才能还他。次日,他经过努力拿回证件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饮食店老板娘拿了,而且对方竟提出要他封红包才退还。

  据覃介绍,当天晚上10时多,他在柳州市水南街一饮食店吃宵夜,临走时不小心将装有身份证、驾驶证及银行卡的包掉了,发觉时立即返回,发现包被一名十七八岁的女子捡到
,而且正在翻看其中的证件。覃上前认领,结果对方提出要他给300块钱才还。

  覃提出给100块,但遭对方拒绝。覃借口找钱,在路口向派出所报了案,但当他返回时,女子已离去。听老板娘说,她认得此女子,常在附近一带,于是覃托老板娘替他留意。

  昨日下午4时,记者在赶到水南街一家饮食店门口见到了覃。覃告诉记者,中午1时许,他接到饮食店老板娘的电话,来到店里见到了那名女子,对方提出要给600块钱才能退还证件,他先口头答应了,并提出要对方先把银行卡还他,他好去取钱。对方答应了。

  随后,覃先行来到附近的建行门口等对方送卡来。但过了半个多钟头还不见人影。

  覃觉得不对劲,再次找到该女子的住处,一进房就看到自己的包在床上,便一把夺了过来。经检查,他发现证件都在,但少了那张建行的卡。据那名女子称,银行卡在饮食店老板娘手里。覃找到老板娘,没想到老板娘也承认拿了他的卡,但不愿退还。

  记者随覃进了这家饮食店。经交谈,老板娘明确承认覃的银行卡在自己手里,至于如何拿到,她的答复是“昨天那女仔丢给我的,她想栽赃陷害我,我跟这个事情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对于为何当晚她没有提及,其辩称覃并未问到银行卡的事。

  谈到归还银行卡的条件,老板娘说,“至少得封个红包,放个100来块钱意思一下吧。”覃表示不能接受,随即离开了饮食店。当记者和覃快行至路口时,老板娘骑自行车追上来问覃还想不想要卡。覃不予理会,老板娘把卡丢在路边,见覃没有来捡,只得作罢。

  作者:谢永辉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