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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亮“黄牌”,5大售房价格猫腻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5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记者 刘泱 实习生 邱珊珊)昨天,市物价局针对房地产价格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最后通牒。记者发现,此次物价局在文件中一连用了好几个“坚决制止”,措辞严厉可见一斑。

  严禁价格未批擅自售房

  这次物价局下发的文件中,点到了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等5个方面的违规行为,第一个就是“违反政府指导价管理规定的行为”。记者获悉,物价局已经把不执行“一价清”政策,擅自在房价外再加钱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与此同时,开发商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超过物价局审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卖房子的行为,都是被“坚决制止”的。除此之外,卖房子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也在此次严打之列。比较典型的就是不按规定方式公开标价,商品房销售时标价内容不全,对面积、计价单位等重要信息未予标明,等等。

  5大售房价格陷阱被曝光

  市物价局此次还特别点出了商品房销售中的5种价格欺诈行为,并表示要重点打击。记者获悉,这5种“陷阱”都是最普遍最常见的。例如,在售楼处或者媒体上使用欺诈或者诱导性的标价语言、文字、图片,发布虚假信息、广告;制定虚假的销控表,谎报商品房销售价格和销售进度等手段,明明没卖出去几套,还要制造热销的假象;通过签订虚假销售合同,再以不断撤销合同的手段,制造涨价错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事前已有价格承诺;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串通炒卖新建商品房预购、预约书,等等。

  中介不得暗地赚取差价

  对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市物价局也一一点出。记者获悉,中介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多收钱,以及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费用都是被禁止的。另外,现在有一些中介公司背着卖主抬高房价,暗地挣差价。物价局已经明确,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无业委会物管无权擅自收钱

  在此次下发的文件中,物价局还列举了一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停车管理服务费的行为。记者还了解到,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没有经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物管不得擅自收取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停车管理服务费。(编辑 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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