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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貌岸然 心理变态 郑州一教师猥亵女童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8月10日消息(记者辛如记通讯员铁剑、晓洲)人们常把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称之为“辛勤的园丁”,更有“灵魂工程师”的美称!然而,确有极少数教师道貌岸然,放松世界观改造,无视国法,恣意亵渎教师荣誉,公然把魔掌伸向学生,伸向祖国的花朵!近日,一名从教近30年的美术老师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经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不公开审理,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现年52岁的被告人韩某,系原某铁路小学美术教师,中专文化程度,1973年参加铁路工作,1976年调入某小校从事美术教学工作。经审理查明:自2000年至2004年期间,被告人韩某在该学校教室内,趁上美术课之时,借给学生批改作业之机,分别对赵某等9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采用摸胸部、阴部、臀部的手段进行猥亵。后被学生家长告发,韩某闻讯曾畏罪潜逃,在法律的威慑下投案自首。在谈及犯罪原因时,据被告人韩某供认自己心理变态。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身为小学教师,猥亵的学生均未满14周岁,其行为不仅给被害人幼小的心灵造成无法抹去的创伤,也对学校的声誉造成很坏的影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237条的规定,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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