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整合的主要目标、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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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10 山西日报 | |||||||||
矿井数量指标。 通过实施资源整合和关闭矿井,各市煤矿数量要减少30%以上,其中重点产煤县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以下的小型煤矿要在2005年底前全部淘汰;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内的小型煤矿数量减少70%,全省30万吨/年以上矿井煤炭产量占到总产量的90%以上;到2015年所有小型煤矿全部淘汰,全省煤矿个数控制在2000个以内。
新增资源面积指标。 资源整合中新增的资源主要是就近整合已关闭矿井的剩余资源和零星边角空白资源,原则上资源整合后新增资源面积不超过整合、关闭前全县穴市雪煤矿已占用资源总面积的10%。 新增生产能力指标。 原则上资源整合后新增生产能力不超过整合、关闭前全县穴市雪总生产能力的10%。 采煤方法和回采率指标。 整合后的煤矿要全部实现壁式开采,达到一井一面、两个安全出口、全负压通风,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生产系统及装备相应配套,并有显著提高;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75%,中厚煤层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资源回采率明显提高。(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