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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假妻子顺利离了婚 原因:为让孩子出国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42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男一女来到民政局要求离婚,民政局按程序进行审核后发放了离婚证,不料被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离婚证,理由竟是办理离婚的女方是“冒牌”的。昨天下午,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当事人诉民政局要求撤销虚假离婚证案件。

  吴新与钱萍(均为化名)于1997年7月登记结婚,2003年钱萍离开南京远赴美国。2003年9月,吴新和“钱萍”一同来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递交了结婚登记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申请离婚。玄武区民政局在审核了当事人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后,依法批准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并于当日向他们发放了《离婚证》。

  不久前,玄武民政局却被钱萍告上了法院。钱萍在诉状中称,当时办理离婚证的女性不是自己,仅仅是长相与自己雷同。在本人未到场且毫不知情的状况下,玄武区民政局就给他们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一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钱萍曾到过玄武区民政局要求撤销,但是遭到拒绝。因此她委托他人起诉玄武区民政局,要求撤销离婚登记,并加吴新为第三人。

  钱萍的代理人昨天指出,玄武区民政局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认真审核第三人提供的材料,直接导致了这起“假离婚案”的出现。他认为民政局完全可以通过比对当事人的签名、照片辨别出此“钱萍”并非彼钱萍,对方没有履行严格审核的职责。钱萍自2003年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南京,这完全可以去美国领事馆签字公证。

  玄武区民政局则辩解,民政局并非司法机关,无法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辨认。同时,民政局也出示了男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着重指出当事人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承诺,上述所有声明完全真实,并附有其本人的签名、手印,如果真的存在虚假现象也完全是男方吴新的责任。“最重要的一点是,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撤销离婚登记需由法院执行。”

  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宣布将择日宣判。

  吴新为何要带着“假妻子”去办理离婚?据知情人介绍,吴新夫妇打算将孩子送到美国随钱萍生活,但是因父亲在中国,美方不予发放绿卡。为了达到目的,他们经过协商,由吴新花钱找了一名貌似钱萍的女子,一同去办理离婚证。然而这个由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却没有得到美方的认可,美方表示需有法院的离婚判决才行。

  今年上半年,吴新夫妇不得不到玄武区法院开打离婚官司。然而在递交的证据中,细心的法官却发现,他们提交的结婚证上已经盖有“注销”的戳,“你们不是已经离了吗?怎么还要离呢?”不得已,吴新只好撤回了起诉,让妻子开打行政官司,先撤销离婚证再说。

  作者:周文丹 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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