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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发生后 车主表现各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4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沂源8月9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苗永新谷道玉)本报7月26日以《客车翻入路沟,雨中救助被压乘客》为题报道了一辆客车与一辆货车在沂源县悦庄镇相撞,众人救助乘客的事情。记者今天从沂源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撞翻该客车后逃逸的外地大货车司机已被沂源交警抓获。8月5日,肇事司机王某被沂源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7月24日8:00左右,一辆由沂源开往潍坊的客车,行至沂源县悦庄镇三悦路青龙山脚下
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后翻入路沟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受伤的事故。肇事司机驾车逃之夭夭。

  7月30日民警在潍坊将肇事司机王某抓获,并在次日将车辆扣押。

  编者按

  发生车祸,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惨祸发生后,个别司机肇事逃逸,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本报近期报道了3起车祸案件,事情有了新进展,3名不同的车主态度不尽相同:有人主动站出来,有人还在躲着,而有的人已经落入法网……

  本报淄博8月9日讯昨夜,记者采访途经张店柳泉路北段,及时救助了一名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黑色雅阁轿车撞伤的女子。今天,该车主已经将医疗费送到了医院,对受伤女子进行救治。

  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还未进行技术鉴定,还不能最后确定黑色雅阁轿车为肇事车辆。车主已主动给伤者垫付上医药费。

  17:00许,受伤女子薛小凤苏醒过来。她的母亲告诉记者,在15:00左右,车主委托他人带着水果和补品来到病房,核对了姓名、床位号后为薛小凤交了3000元医疗费,留下1000元零用钱和电话号码,并再三表示,如果有其他事情及时联系,保证伤者及时康复。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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