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偷到奥体主会场,建邺区昨公判9名盗窃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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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0:16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通讯员 顾晓芳 杨娟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胥欣)昨天上午10时许,在建邺区政法委组织下,建邺区公检法系统在所街公开处理了11名盗窃分子,其中9名案犯被当场宣判有期徒刑,另外两人被宣告逮捕。 选择所街对11名不法分子进行公开处理,建邺区政法委领导表示此举颇具用心。据介绍,公开处理11人中有将近一半的人暂居所街。为了增强所街市民的防范意识和法律知识,
据查,被告人王胜坤等4人,于今年3月14日至3月17日期间,伙同张跃(现在逃)在夜晚,分别窜至西善桥和梅山等地,盗窃5辆摩托车,共价值人民币15005元。3月17日晚,当4名被告人在南京市江东中路石林装饰城旁出售赃物摩托车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胜坤在刑满释放5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而且这4名被告人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连续偷盗摩托车,社会危害性较大,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 吕志伟等5名被告在2005年3月9日凌晨3时,合伙来到南京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建筑工地附近,先后3次将放在主会场二楼平台上的价值近万元的建筑材料,偷至江东南路路边,后被当场抓获。法院依法对这5名被告判处1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 (编辑 晓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