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面额小撕毁人民币 店主行为惹众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0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银川市的郑女士在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南巷内一家饼子铺买饼子时,店主不但拒收一分钱纸币,还将纸币撕毁,这让郑女士和群众气愤不已。 据郑女士介绍,前两天她下班路过永康南巷一饼子铺买饼子,付钱时她看到钱包里还有一些在超市买东西找回的一分钱纸币,刚好能凑够零头,于是便把这些一分钱纸币付给了店主。可是店主却以“这种钱不能用了”为由拒绝接受。郑女士感到不解,“这是在超市买
我国《人民币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另外,跟据国家《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相关人士表示,爱护人民币因从一分钱做起,像饼子铺店主的行为已属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姜华)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