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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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2:16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高校专科阶段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市教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须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专科阶段的招生工作。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并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对学校的名称、办学层次、学费标准、招生人数、录取规则、毕业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含
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教委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 培养;严禁避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擅自违规录取考生。未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学历证书将不予电子注册。 通知强调,各高校的党政一把手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对违反高校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作者:记者李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