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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被迫与公公生子 公公暗中将孩子掉包(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3:45 桂龙新闻网
  受害人小玲
儿媳被迫与公公生子公公暗中将孩子掉包(图)
小玲难过得背过身去

  22岁的小玲指称公公用强迫手段与其所下一个儿子,起诉索要抚养权和抚养费。进入诉讼程序后,这起纠纷竟意外迭起:公公站出来说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儿媳妇所生;本报记者调查得知:当初所生的其实是一名女婴,而且早就死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亲子鉴定现场,追踪采访的电视台遭遇暴力,价值数数万的设备被砸坏;而亲子鉴定的结论让情况显得更扑朔迷离:双方都想要到抚养权的这个孩子,竟然跟谁都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将介入调查此事。

  上篇:“儿媳”:我的儿子是“公公”的

  “公公”:孩子根本不是你的

  儿媳:公公骚扰后怀孕

  小玲2岁时父母离婚,她跟了父亲,她说,2002年7月底,经姑妈介绍,她来到在昆明做生意的彭小强家,准备给彭的大儿子彭家株做媳妇,然而,到了彭家她才清楚:彭小强有两个儿子,都是弱智,什么都不懂。到彭家后,她单独住一个房间,她和丈夫之间既无夫妻之名(未办理结婚手续),也无夫妻之实。

  虽然感到上当,但由于彭的妻子对她很好,让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母爱,于是对彭夫妇叫上了公公、婆婆。全家人对外都统一口径称:她是彭家的大儿媳妇

  当年11月16日,小玲在云南妇产科医院生下了一个儿子.小玲哭着告诉记者:在公公彭小强一再的骚扰、威胁和利诱下,她被迫与对方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这个孩子全家人对外都称是彭小强的孙子,其实,是他的儿子。那年,小玲才19岁,彭则已经52岁。

  公公:孩子不是你生的

  由于生孩子后无奈的搬出了彭家,母子分离的小玲为要回孩子,向西山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孩子的亲生父亲即她的公公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在起诉书中,她对孩子父亲是谁的问题,做了简单的描述。

  就在法院刚刚立案时,彭小强一家人传出话来,称自家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小玲生的,小玲没有任何权利的资格就这个孩子的问题来打官司。这一说法让小玲感到非常荒唐。我怀孕期间都是公公一家人陪我去的医院,有很多邻居和医生都可以证明这就是我的儿子。至于公公承不承认认是他的儿子我多不是很在乎了,孩子是我身上掉下的肉,现在我只想把他要回来。

  无奈双方要做亲子鉴定

  对于公公是儿子亲生父亲这一说法,小玲和公公彭小强始终各执一词,且言之凿凿。这起抚养纠纷的审理一时陷入尴尬境地,案情更是显得扑朔迷离。

  法院原定于7月11开庭,因故未能按期审理。但彭小强首次以被告人身份向法院提交的一份《答辩及相关情况说明》:1、小玲是我的儿媳妇,我儿子和她没有办理过正式的结婚手续,属于非法同居的关系。建议追加我儿子彭家株为被告,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2、小玲到我家后,确实生了一个小孩,但是2003年11月17日在昆明市儿童医院临产时已经夭折(医院下达死亡通知的时间为18日凌晨2时)。小玲住院生小孩的病历上记得清清楚楚,病历能够证明她所生小孩已经夭折。3、现在的小孩是我在其他医院抱养的,由于涉及到许多隐私,我对此不在(再)赘述。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法院审理时照顾这个隐私。4、从一次性了断纠纷的角度出发,建议贵院对小孩进行DNA鉴定。5、对于小玲在诉状中捏造事实的行为,本人将另案进行起诉。

  为证明各自说法,当事双方纷纷提出做亲子鉴定的申请。

  对话“她这样说拿证据来”小玲说儿子是和公公生的,公公称孩子不是小玲亲生的,这是怎么回事?本报记者特意找到彭小强在昆明广丰家电批发市场的商铺进行采访。记者一再询问:请问彭小强在吗?一位老板摸样的人(神情慌忙):我是店里工人,彭不在这里。另外一名抱着孩子的婆婆说:我是隔壁来看热闹的。记者离开后,调出刚才所拍图片资料给小玲看,她非常肯定的说:这个老板摸样的人正是她的公公彭小强,也就是她儿子的父亲,而老太也就是她的婆婆,所抱孩子正是她的儿子。在与彭小强第二次接触过程中,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了,记者问,为何上次在商铺中他要躲避采访,不敢承认自己就是彭小强,他的反应是沉默以对。记者:小玲称你才是孩子的父亲,那你究竟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呢,还是爷爷?彭在支支吾吾达十几分钟后,回答:她凭什么这样说?她这样说要有证据嘛,证据在哪里,你让她拿出来看看。?

  下篇:鉴定:儿子和全家无血缘

  调查:生出女儿抱回儿子

  7月20日,双方如约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陪同小玲前来的是她的委托代理人王开富律师,而彭家则来了好多人,孩子也由老太太抱着来了。眼睁睁看这自己的“儿子”在“婆婆”怀里,小玲却只能远远站着,想上前抱一下都得不到允许。“我咬着牙,告诉自己不要哭,鉴定结论一出来就可以向全世界证明这是我的儿子了,我们母子就可以团聚了。”她不知道,鉴定的结果让她难过之至。

  记者调查:小玲所生是女儿

  儿子究竟是不是小玲所生呢?为求证这个问题,在亲子鉴定前,记者来到云南妇产科医院调查,提到小玲,该院好几位医生都表示比较熟悉,称2003年11月16日,她确实在这里生了一个孩子,但当医院调出当年的生育卷宗时,记者意外得知小玲当时所生的竟然是一名女婴!但由于卷宗里只登记过小玲当时所使用的化名,没有其他任何人包括父亲的名字,无法确实这个孩子是否与小玲所称的亲生父亲彭小强有关。

  根据记载,孩子出生后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几小时后就转到了昆明市儿童医院,记者立即又赶到该院做进一步核实,得知的情况却更让人吃惊:11月16日深夜,彭家人转院过来到新生女婴严重缺氧,病情危急,经过抢救后无效,已经在两天后正常死亡!

  鉴定出意外

  意外一被告弟弟摔坏记者摄像机

  上午9时30分左右,云南电视台记者跟随小玲来到了亲子鉴定现场,就在鉴定尚未开始之前,发生了一起意外的“暴力事件”。

  据该台记者何颖介绍: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突然冲到她扛着摄像机的同事王力跟前,高声斥责他们“乱拍”是“侵权”和“违法”,并口气强硬的表示:“再拍就要砸掉机子!”王力正想与对方进行交涉,肩上的摄像机却被对方猛得推了一把,撞在了他的头部,紧接着,该男子又一把把摄象机抓了过去,然后,用一只手握着摄像机的镜头,把整个机身甩在空中,一边甩还一边骂着。直到对方委托的代理人出现,王力才得以从此人手中拿回了摄象机。但当他仔细观察机身时,发现上面至少脱离了4个零件。

  云南台记者所说的暴力实施者是彭小强的弟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先称这是因为对方采访他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后来又改口说:电视台记者来采访带的摄象机可能本来就有问题,根本不是他弄坏的。目前,关于摄像机毁损的赔偿问题,双方仍未达成赔偿意见,云南电视台表示保留就此提出起诉的权利。

  由于这起“意外事件”的发生,原本肃穆而又秩序井然的省高级法院鉴定中心内一片哗然。眼见冲突发生,无助的小玲则热泪长流,哭倒在地……

  意外二:

  7月底的一天,代理律师接到省高院司法鉴定中心通知,称鉴定结论已经有了,孩子和小玲,以及她的“公公”之间都没有任何亲子的血缘关系。然而,更让小玲意外和无法接受的还在后面。

  “天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当律师在电话里告诉小玲:双方都想要到抚养权的这个孩子,竟然跟谁都没有丝毫血缘关系,昨日上午,得知鉴定结果的玲当即哭成一片,一直以要回“儿子”抚养权为唯一精神寄托的她感到无法接受残酷的现实。

  “这个小儿子我已经养一年多了,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如果真不是,那我亲生的女儿哪儿去了?这个小家伙又是怎么回事,从哪里来的?”小玲不禁苦苦追问。

  疑问:女儿如何死儿子从何来?

  这一鉴定结论无疑与本报记者在医院所做的调查形成了相互印证,说明小玲当时所生的确实是个女儿,而且已经死亡。

  得知目前“儿子”并非自己亲生这一真相后,小玲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根本就不敢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不停向记者叨念:“什么,我生的是个女儿,这个儿子不是我的?!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啊?怎么可能呢……我身为母亲,带了孩子一年多,怎么可能一直都察觉呢?”

  根据小玲回忆:2003年11月16日晚,孩子在云南妇产科医院出生后,很快就转到了昆明市儿童医院,而她并没有跟着转院,她是在三天后孩子被报回家时,才第一次看到孩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小儿子啊,全家都说这就是我刚生的宝宝,而且那小样长得很很象我呢。这里面存不存在孩子被调了包的问题?如果说这个儿子真不是我的,那我的亲生女儿是怎么死的?又是谁在隐瞒真相这么久,连当初处理女儿的尸体都不告诉我?现在这个小儿子又是从何而来,而且,他的大小也跟我的女儿完全一样?这是巧合还是所预谋?”

  脑子里充塞着这一连串的疑问和悬念,小玲显得有点精神恍惚,说着说着又流起泪来。她说现在自己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想把这太多的“问号搞清楚。

  连日来,经本报独家报道及本报与中央电视台持续的追踪采访后,小玲与其“公公”彭小强之间扑朔迷离的亲子鉴定纠纷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昆明市公安机关在接到小玲的报案材料后,对这一离奇的案件非常重视,指定西山区公安分局前卫派出所介入调查。报案者小玲指控“公公”当初是隐瞒真相将自己“拐卖”到昆明来的,而且,还非法购买了现在这个“来历不明”的儿子;对此,警方向记者强调称:这些说法目前还缺乏相应证据,尚待调查。

  8月8日下午,前卫派出所民警接待了前来报案的小玲,小玲在已写好的一份名为《关于彭小强拐卖妇女和买卖儿童的报案材料》中这样写道:“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居民。2002年7月经姑妈介绍,与52岁的彭小强认识。彭要我跟他的大儿子彭家株结婚,在得知他系患有精神病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我坚决不从……后来,在彭小强的一再骚扰和威逼利诱下,我被强迫与自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并导致怀孕。2003年11月16日深夜,我在云南妇产科医院生下一个孩子。今年5月,彭家认为“传宗接代”的目的已经达到,就开始经常对我非打即骂,无奈之下,我被迫从其家里搬出……后来我为要回儿子抚养权,提起了诉讼,诉讼过程中,他们一家竟然称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我生的。而前几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结论也印证了他们的这个说:我养了一年多的这个儿子竟然根本就不是我生的,跟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跟彭小强同样也没有任何关系!而我亲生的那个是个女儿,而且早就死了!”

  小玲红着眼睛说,现在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公安机关了,她想只有公安机关才有可能查清整个事件中太多太多的疑点。“现在回头想想我这些遭遇,我觉得彭家从最开始诱骗我来昆明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陷阱,彭小强一家的目的很可能就是‘借腹生子’,要我给他们生一个健康的继续人而已,而且,我的姑妈作为中间人还收了彭家好几千块钱!而现在这个孩子他们也说不清从何而来,我认为这也是一次有预谋的犯罪!现在,我请求公安机关为我做主,对彭小强的一系列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追究他当初拐卖妇女和现在买卖儿童的罪行!”

  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在对小玲所报情况进行登记后,告诉她:如果举报彭小强拐卖妇女,应该根据“案发地原则”,回到湖南去报案。目前,他们只能就是否存在买卖儿童的问题展开调查,但在查实相关证据之前,小玲的这些说法都只是单方面的。

  接报后,前卫派出所民警即开始传唤小玲报案所指的“公公”彭小强。当天晚上约17时许,彭和老伴一起出现在了民警及记者面前。

  警方传唤“公公”彭小强一家

  “来历不明”的儿子系非法抱养?

  8月8、9日接连两天,西山区公安分局前卫派出所在接到小玲报警后,将彭氏夫妇及其兄弟一家一一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面对“儿媳妇”小玲的种种指控,他们全部予以否认,并辩称现在这个跟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儿子是抱养来的,目的担心小玲承受不了十月怀胎后女儿却夭折的打击。

  警方对“公公”一家做完询问笔录后,记者也就这一纠纷中的种种悬念,在派出所内对彭进行了采访。与以前历次采访中他们的蛮横态度相比,这次彭看上去非常“谦虚谨慎”,并一再表示:愿意好好配合媒体的监督工作。

  以下是彭面对民警及记者提问时所做的回答。

  1、儿子是我们通过一个姓彭的老乡,抱养来的。

  问:现在亲子鉴定的结论出来了,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小玲所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彭小强:小玲当初生的是一个女儿,生下来不久就死了,这个儿子当然不是她的。

  问:那这小儿子究竟是哪里来的?

  彭小强:儿子是我们通过一个姓彭的老乡,抱养来的。

  问:从哪里抱来的,有没有办理相应的保养或领养手续?

  彭小强:听那个老乡说,她好象是从什么保健院抱来的,但是手续确实没有办。

  问:你怎么能证明孩子是抱养,而不是其他非法途径来的?那个姓彭的人现在在哪里?

  彭小强:哦,她是湖南那边的,早就回湖南去了。

  2、他是痴呆是弱智啊,但谁说他就不会生孩子?

  问:既然小玲生的女儿已经死了,你们为什么要一直瞒着她,还另外找个儿子来告诉她这就是她的孩子?

  彭小强:我们是怕她伤心,怕她承受不了十月怀胎后孩子却夭折的打击,所以在孩子死后我们就在外面找了个孩子来代替,我们找了4天(注:小玲称她见到如今这个儿子是在生产后第3天)才找到现在这个儿子的……

  问:现在小玲已经在递交给法院起诉状中写了,说她生孩子是被你强迫所致,是不是这样?你有没有强迫她发生过性关系?

  彭小强:这个……这个她纯粹是乱说嘛,你喊她拿出证据来,我从来没跟她发生过什么不正当的关系。

  问:小玲说在知道你大儿子是痴呆这个“真相”后,就始终不肯“圆房”,那她生的那个女儿是怎么回事?

  彭小强:什么怎么回事,当然是跟我大儿子生的啊。

  问:我们采访中接触过几次你那个大儿子,确实非常痴呆。请问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吗?能生孩子吗?

  彭小强:他是痴呆是弱智啊,但谁说他就不会生孩子?

  3、是可以给她3万啊,但那纯粹是因为可怜她

  问(向彭的老伴):因为你们家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都不正常,后继无人,所以非常想要一个健康的孩子,这完全是人之常情。小玲说因此作为婆婆的你其实早就知道彭小强跟她发生过关系,还很支持。有没有这回事呢?

  彭的老伴:那怎么可能啊,荒唐啊,我怎么会允许我的老公跟别的女人、而且还是儿媳妇之间发生这种事情……

  问:你们双方之间的纠纷发生后,小玲的父亲曾经专门赶到昆明跟你们协商,既然你彭小强没有和小玲发生过性关系,更没有让她怀孕,那么当时你们为何答应赔偿小玲3万元呢?

  彭小强:当时他们要求7万块……

  彭的老伴:不,他们要我们拿10万块,我们觉得给3万块是可以接受的。

  问:小玲一家从最开始跟你没谈赔偿的时候,理由就是你彭小强强迫她生了孩子,既然现在你说她生的孩子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法律上来说她跟你们家也没有关系,那为何还要给这3万呢?

  彭小强:是可以给她3万啊,但那纯粹是因为可怜她……

  来源:

  生活新报 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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