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调表”前按价目表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4:19 今晚报

  本报讯今天起本市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8元。由于人力、场地等客观原因,全市3万多辆出租车计价器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全部更新完毕。

  据了解,为了便于乘客识别,在出租车后车门挡风玻璃的左下角,分别贴有新的租价标志,根据车型不同正面分别印刷着“每车公里租价1.30元(起步价8.00元/4公里)”、“每车公里租价1.50元(起步价8.00元/3公里)”和“每车公里租价2.00元(起步价8.00元/2
公里)”的字样。市物价部门要求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出租汽车内的醒目位置张贴由物价部门统一印制的标价签。

  价格调整后,尚未进行计价器调整的运营车辆,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发放的标价签和价目表,由出租汽车司机根据实际运营里程和等候时间,按标价签和价目表标定的租价和计费方法收费。物价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规定、乱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消费者一旦遇到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李季 王绍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