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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招文员做保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4:52 深圳晚报

  实习生董凤龙本报记者汪仕林报道近日,一位王小姐应聘到福田区某家政公司做文员,没想到却做了两个月保姆,只得了300元工资。她认为,这是家政公司设计的一个陷阱,希望大学生、打工者不要误踏招工陷阱。

  记者向福x佳家政服务公司进行调查。一员工说该公司招聘文员是用来做保姆培训老师的。王小姐首月上班便安排她去雇主家实习,再回公司做培训老师。他还说,按规定,王小
姐与公司签订合同,先押首月工资,如辞工要提前15天写辞呈,批准后才可离开。如文员中途要走,要和公司结清每天15元住宿费和每餐5元伙食费。期间王小姐请假10天,雇主也已给了她300元。

  作者:实习生董凤龙本报记者汪仕林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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