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用饭票替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读者反映:近日,本报接到投诉,在浙江奇伟鞋业有限公司,每位员工每月的工资中有150元是用公司食堂的饭票替代的。他们认为,公司的这一做法是限制员工到外面用餐的自由,而公司的食堂是被私人承包的,饭菜的质量也不好。他们希望公司能改变这一做法。 记者调查:8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几名员工拿着上月刚领取的饭票发愁。一员工说,自己的工资本来就不多,还要领这150元饭票!食堂的饭菜质量又不好,1元钱一份
据该公司副总经理解释,员工在领取饭票后,如果不愿意在食堂用餐的话,可以到财务部去退,公司制定这一规定,是为方便员工用餐。并称已经将这一规定通知到了各车间,已经召集车间的主管开过会,他们应该会通知每位员工的。在随后的一次随机访问中,记者发现,被问的近十名员工都不知道这一规定,其中几名在该公司工作了近3年的员工称,他们没有被告知饭票可以退。 部门说法: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周国平分析,《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用饭票代替员工的部分工资,这一做法和《劳动法》的规定相违背。饭票是员工在企业用餐的凭证,在企业员工自愿的前提下,企业用饭票代替员工的部分工资是可行的,但不能强制员工在企业用餐。该企业的做法欠妥,应该先做调查登记,愿意在公司用餐的员工,再发给他们饭票,而不该对所有员工都发给他们饭票。程桔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