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将建高速客运专线、水中二次打火 保险公司拒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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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2:02 北京娱乐信报 | |||||||||
京石将建高速客运专线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北京到石家庄将建高速客运专线,该客运专线2008年将建成。 记者昨天从交通部获悉,在北京至天津的高速城际铁路建设的同时,京津冀还将联
水中二次打火保险公司拒赔 雨后过桥时,车熄火导致发动机被淹。杨先生找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可保险公司却以他在水中二次打火为由拒绝赔偿。经过一番协商,保险公司只答应赔偿车辆的清洗费。最近,杨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询问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 几天前,杨先生开车经过朝阳区的一个桥下,由于这个桥是慢坡,前一天又刚下过雨,桥下有积水。车开到桥底附近时,由于水太深,杨先生想倒车回去。就在倒车的时候车辆熄火,再次打火打不着,自己又推不动车,导致发动机被淹。杨先生立刻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杨先生修车花了近2万元。因为车上了全险,杨先生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理赔部的16号接线员说,如果司机在涉水时导致发动机被淹,保险公司将根据规定予以赔偿。但如果发动机被淹是由于司机二次打火造成的,根据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不理赔。因为车辆熄火后,再次打火易导致发动机进水,这个常识司机应该知道。根据保险条款除外责任第11条的规定:车辆在水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车辆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律师观点 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北京新达律师事务所的吴子君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不合理的,二次打火不应该算操作失误。首先,杨先生的发动机熄火就是因为雨水所致,跟杨先生二次打火没有关系。因为当时杨先生一个人根本推不动自己的车,即使杨先生当时不打火,也无法阻止水继续进入发动机。所以,这次事故应该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算是意外事故,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予以赔偿。信报记者孙金凤 实习生崔紫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