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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广告进小区,院长被诉 被告:这件事与医院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2:02 北京娱乐信报

  医院广告贴到家门口,东潞苑小区居民张先生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精神赔偿3546元。昨天,通州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居民:家门口贴广告

  张先生今年69岁,被他告上法庭的是北京某医院院长。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
能在小区内、楼道墙壁上看见各种小广告。“更可气的是,我们家防盗门上、门把手上常贴着,根本清除不了。”

  据张先生介绍,贴到家门口的医疗小广告,内容全是关于男性健康、女性健康的,“我虽然不主张对孩子的生理健康教育要多神秘,但广告上的那些话对孩子来说影响不太好,在居民家门口明目张胆贴这种广告,真是侵权到家了。”张先生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取证,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张先生在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判令该医院院长清除小区楼道内的该医院的非法广告,并保证今后不再设置,同时要求其在报纸上刊登致歉书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546元。对这一赔偿数额,张先生说他是根据参考本市居民日平均工资计算出来的。此外,他还认为小广告能随便进入小区,小区安全存在隐患,物业公司的保安也存在失职行为,于是将小区物业公司的经理列为第三人。

  “官司能赢是最重要的,当然也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张先生这样解释他的诉讼行为。

  医院:此事与医院无关

  昨天,记者联系上这家医院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与医院无关,因为“医院把广告委托给广告公司”,她认为张先生应该找广告公司去讲理。“我们签合同时已经规定了广告公司不能违法,不然我们医院也会受损失的。”她这样表示,对于官司一事,她说院长目前不在,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

  信报记者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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