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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内再伸贼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6:36 半岛都市报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孙震) 缓刑期内又伸贼手,近日,孙某被市北法院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据了解,孙某于今年3月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4月下旬,身无分文的孙某来到桓台路上一网吧,留在此处打工抵上网费。当天夜里,孙某就偷了网吧经理的一部三星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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