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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废”男友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7:1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陈军)同居女友用剪子剪掉了男友的生殖器,但重情的男友要求不追究女友的刑事责任。

  然而,法律是不讲情面的,法院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0年。

  据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8月2日作出的判决认定,47岁的被告人张英(化名)于今年4月
4日下午,在她与男友暂住的房屋内将其男友的生殖器用剪子剪断。

  经法医鉴定,张英男友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身体伤残程度为5级。

  法院根据证据认定,张英伤害其男友的原因是其男友酒后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双方发生争执。

  4月8日,张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后来张英家人代张英赔偿其男友经济损失13000元,张英的男友向法院表示放弃追究张英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英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导致他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决张英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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