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耗子”竟用灵车运送赃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7:1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8月10日讯(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方云 徐苏燕)8月9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重大案件,5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在这起看似不起眼的盗窃案中,5名被告人的作案手法却令人惊诧:他们竟把灵车当成了运赃车,成为掩盖其犯罪行为的工具。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2月至2005年3月间,被告人王旭富、王亮、王明才、郭安
2005年3月16日23时许,王明才、李元保等人准备再次到车站盗窃,结果被公安人员抓获。经审理查明,为了掩盖犯罪行为,被告人王旭富竟然利用自家开花圈店的便利,将一辆灵车当成运输赃物的工具,使盗窃行为多次得手并顺利销赃。 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对5被告人处以1年半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