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可索要临时裁剪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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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0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在长沙乘坐的士怎么不能提供发票啊?”8月1日长沙市出租车实行了新的营运价格标准后,本报陆续接到了好几位外地乘客的投诉。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处获悉,为了方便出租车司机给乘客提供与实际价格相符的发票,由税务部门印制的一批票面价格从3元到15.1元不等的临时裁剪发票,目前已正式开始使用。 截至昨日,长沙市6441台出租车中,已有347台出租车的计价器进行了调整,余下的6
这种新印制的手工裁剪发票价格从3元到15.1元不等,有效期到2005年年底。因15.1元以上的价格与原有乘坐同样里程的价格相比差距不大,因而仍使用原有票据,但按新价格标准进行计费,相关部门提醒乘客乘车时留意并谅解。 记者 谢功梅 实习生 张易欣 向秋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