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路客运新规实施 三大措施规范客运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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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戴辉报道:昨日起,《关于加强武汉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的试行意见》开始实施,和以往法规相比,新规呈现三大变化。 新增客运线路要听证凡申请从事武汉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客运线路经营的,严格按《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实行听证会制度。
统一换发新式线路牌按照客运线路“一车一牌”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换发。新式线路牌统一在正面注明线路起止地点、起止站点、途经方向、经营期限、车辆牌照号,并用科技手段加装防伪标志。 长途车不进市区配载途经武汉的外盛市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原则上不安排进市区配载;今年7月31日前经营期未满,已在武汉市中心城区相关站点配载的,调整到中环线附近的客运站或指定站点配载,不得再进入中心城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