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水路上捞车牌现场贩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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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8:4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 陆陵 实习生 林燕萍 李菁菁 【金陵晚报13813912345现场报道】几日前的大雨使绕城公路高架下的江东南路的积水深及膝盖,过往车辆从“急流”而过的同时,一块块车牌留在了水中。几天来,季先生在这条积水路上靠捡车牌小赚了一笔。
苏AV1316、苏AX4130、皖C19301……40块不同地区的汽车牌照整齐地排列在路边,“已经有十多块车牌被人领走了,几天来我在这等着”,季先生正拿着本子和笔在一旁登记着。在其中一张纸上,车牌号码记了长长一串,“我正核对号码,许多人驾着无牌车来打招呼让我帮着留意,如果有就打个电话过去。”季先生告诉记者,几天来他已经有百余元的收入了。 季先生介绍,暴雨下过后,他正巧经过绕城公路,看见许多司机在水中寻找掉落的车牌。 “那些车主不可能长时间地呆在水中,捡到别人的车牌四五十元一块卖了。我就再转买给原车主,赚点差价。”季先生决定留下来打捞车牌。 雨停水退后,果然有一些车主来到桥下寻找车牌,“每块60元的价格并不是很高,又省事,车主们都乐意接受。”季先生告诉记者。 采访中,一位丢失牌照的车主来到桥下,虽然没有找到自己车子的牌照,但依然在季先生那做了登记,“如果在这里能找到车牌,花几十元也是值得的,再说捞车牌人也付出了劳动,得到些回报是应该的。”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季阳律师表示,如果车主主动提出或是捞牌人向车主索要赎金,而车主又愿意给的话,这就达成了一个交换协议,这是允许的。但捞牌人以扣压车牌方式强行向车主索要赎金,这就违反民法通则上有关规定,车主可报警寻求解决方法。 (编辑 田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