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被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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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实习生李刚路云刘源)本报昨日一版刊发了《奇!亡人“复生”当原告获赔》一文后,记者获悉,户县法院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今年3月23日,高某雇佣司机郭某驾驶大货车,在108国道与段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相撞,致段当场死亡。5月31日,户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高某及运输公司偿付5原告赔偿金共计6万元。后法院接被告方举报,称此案5原告中,受害人段某的父母在数年前已死亡。经查实
户县法院遂于今年7月15日召开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对提供虚假证据,冒充段某已亡父母签名的王某罚款1000元,对两名代理人分别处1000元和800元的罚款,对陕西勇智律师事务所罚款3万元。同时经户县法院监察室研究并报请党组同意,办案法官被停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