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打工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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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2:59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彭叙荣介绍,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打工”,不管是否出于本人自愿,一律当作非法使用童工处理,用人单位要接受处罚。 根据规定,除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外,招用不满16周岁的工人均属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因此,中学生必须年满16周岁,才可以参与暑期打工。至于学校组织的实习、培训,如果没有老师负责管理,假借“实习”之名,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部门可以按使用童工处理。此外,家长和监护人明知小孩未成年,却默许其打工的,同样也属违法。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