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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中学生遇车祸索惊吓费 获赔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4:04 大众网-农村大众

  据新华社天津8月10日电 两名中学生因被汽车撞倒而向肇事司机索要惊吓赔偿费案,近日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两名中学生各得惊吓费200元。这是天津市首例索要惊吓费案。

  去年9月13日晚,两名中学生途经天津市八里台文化市场附近时,被迎面驶来的桑塔纳客车撞倒,导致其中一人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桑塔纳客车司机负事故全责。两名中学
生随后将肇事司机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和惊吓费。

  庭审中,肇事司机王某称二人因骑自行车相互追打摔倒被撞,事后自己已支付了修车费用,不同意支付医药费,但同意支付惊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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