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州打击使用童工:用一名童工每月罚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实习生雷洁贞、通讯员张丽春报道: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将予以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的重罚!暑期是企业招用童工的高发期,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兵分十路,分别对花都、海珠、白云区等地2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大检查,现场共发现4例涉嫌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

  本次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25日,全市劳动监察部门将对950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检
查的重点是纺织、制鞋、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作坊式业主。

  “对于使用童工的,将查出一个严惩一个,决不姑息!”广州市劳监支队廖翔达支队长表示,广州使用童工现象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城乡接合部,比较明显的是一些无牌无证的私营小企业。本次行动结合重点对一些未规范用工的单位开展检查。对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除按规定罚款外,还必须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监护人。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使用童工的,处罚金将翻一倍,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又讯昨天,记者随劳动监察支队突击检查组来到海珠区康乐村。

  在康乐村鹭江西约一处制衣车间内,数十名员工正在流水线车机上紧张作业,执法人员发现一名正在忙碌的男车工看上去年纪明显偏小,走过去要求查看身份证。这名男孩十分慌乱,他强调自己已满16岁,不过“身份证在家里办”。而对于工资多少、劳动合同签订等,他一概不知。

  在另一家制衣厂内,检查组发现两位年纪偏小的女孩。这两名女孩承认自己不足16岁,但该厂厂长解释说:“她们只是学徒,不领工资的。”

  市劳监支队廖支队长表示,即使这两个女孩是“学徒”,如果一经查明没满16周岁,厂方也难逃责任。因为除了学校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组织不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外,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亲属,介绍或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均属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一律要依法进行严惩。

  (Robby/编制)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