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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手机转手变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5:12 今晚报

  本报讯一男子为牟财,竟将作案目标锁定为同事,他以借手机玩游戏为名先后骗取三名同事手机,总价值3000余元。日前,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

  被告人王某系本市某饭店服务员,2002年11月因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4年2月刑满释放。今年5月16日21时许,恶习未改的王某再次动了歹念,并将作
案目标锁定为同事。他以借用手机玩游戏为名,骗得同事刘某某价值400元的东信牌手机一部,销赃后获赃款220元据为己有。得手后,王某又于当月18日,以同样方法先后骗得同事苏某和董某三星牌E318型手机(价值1800元)及三星牌X608型手机(价值1560元)各一部。后王某将上述手机销赃,得赃款1600元挥霍。同年5月21日,王某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将王某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孙启明徐蕊 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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