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男子酒后报假案谎称某舞厅有炸弹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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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7:10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8月11日电(潘霁、张宝华)沈阳市一男子酒后报假案,谎称某舞厅内有炸弹。8月2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 今年4月24日下午6时30分,沈阳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位于和平区皇寺路的某舞厅内有炸弹。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检查完毕,确认并没有炸弹。
4月27日,报假案的刘某被警方抓获。据其交代,24日中午,他和妻子吵了一架,赌气喝了4瓶啤酒。下午6时许,他在皇姑区法院附近闲着没事,便想和警察开开玩笑,就用自己的小灵通给110打了报警电话。刘某称,他当时没有想到谎报会有什么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