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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乘飞机到北京作案续:窃贼女友为坐台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1:1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 通讯员范静)说白了他们就是小偷,但却是非常“酷”的小偷:陈某、商某、云某、秦某的“根据地”在长春,每次作案时从长春坐飞机到北京。共作案71次,涉案金额过百万。昨天,这个4人团伙在海淀法院受审。

  2004年4月,警方调查到陈某在北京有一个当坐台小姐的女友,同时警方还从石景山区一家宾馆了解到,陈某经常与2个年轻人同住,经过调查,警方掌握了绰号“二胖”
的云某和商某的情况。

  据陈某女友介绍,陈某在她面前从来自称是一汽公司专门负责追债的“特勤人员”,每追到一笔债务,可以从公司拿到50%的报酬。2004年6月29日,警方在陈某老家将其抓获。

  陈某最初拒绝承认自己参与盗窃,在警方向他出示了大量证据后,陈某在最后时刻崩溃了,并交代了他正准备参加第二天举行的“二胖”的婚礼。2004年6月30日上午11时许,在“二胖”的婚礼上,警方将新郎云某和伴郎商某抓获。云某的新婚妻子当天下午痛哭流涕地配合警方做了笔录,她在当坐台小姐期间认识了云某,只知道云某没有工作,但比较有钱,对自己也比较好,“他脾气很大,我怕他,从来没敢问他钱是从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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