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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学生造假证雇枪手获刑 成为北京首例“枪手”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1:1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仨大学生为替考枪手伪造身份证件,被市一中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不等,这是北京首例因请“枪手”被判刑的案件。

  小李和小张都是已经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如果在2004年7月前仍未取得英语四级证书,他们将再也无法拿到学位证。为此,小李和小张决定找人顶替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
试。他们通过同学小郑联系,于2003年12月上旬,由小郑先后在海淀区清河小营和北京林业大学北门外,以人民币240元的价格让他人制作了姓名为“李某某”和“张某某”的假居民身份证两张,假身份证上的照片就是“枪手”本人的照片,用于为小李、小张雇用的“枪手”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同年12月27日11时许,“枪手”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在学校将小李、小张抓获。同日,小郑在小张的电话通知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小郑、小李、小张主观上具有伪造居民身份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及钱款,与制假者共同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共犯,应依法定罪处罚。一中院据此终审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小郑、小李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六个月。

  ■不吐不快

  以法阻击考场枪手

  现在有些考试对一个人来说,往往决定了其一生的命运。因此,考试的公正公平,反映了整个社会是否公平公正。现在对违规考生的处理还停留在每个学校的行政层面上,且各个学校还不统一,是明显不够的。

  北京首次对造假证雇枪手的三个学生判刑,表明以法律形式对考试作弊手段进行惩罚,将对净化考场起到良好的作用。迟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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