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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主任称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行为属“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4:20 三秦都市报

  “天然气的使用关系到成千上万名用户,用户反映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典型性,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一定会协助天然气用户、支持用户合法维权18月11日,樊老太来到省消协法律部提出了书面投诉,并得到了省消协的大力支持。

  昨天下午,樊老太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省消协法律部,向法律部主任管杰提交了自己的书面投诉材料。看到本报报道及樊老太的投诉材料后,管杰主任说,在这件事上,樊老
太先后多次主动与天然气公司联系,反映自己家的天然气表出现了故障,希望天然气总公司能派人来修理或更换,但天然气总公司迟迟未受理,且在受理后明确告知用户有问题,承诺15日内修理也未兑现,导致此事一直拖了6年,天然气总公司管理上的疏漏是很明显的。既然天然气表已出现了故障,天然气能源源不断地进入用户家,天然气总公司所谓的计费怎么能保障其准确性?

  “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的这种行为明显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管杰主任表示,省消协会尽快向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发公函,督促其合理、公平地解决与用户间的纠纷和矛盾。在用户维权的过程中,省消协一定会协助用户、支持用户合法维权。

  同时,管杰主任也想提醒广大天然气用户:“在使用天然气的过程中,如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希望能尽快与省消协联系,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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