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被切不知情13年后终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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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6: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胡庆元记者田富友) 宜宾县某镇妇女张翠芝(化名),13年前在当地某医院治疗卵巢囊肿时,被医院施行了左侧卵巢切除手术后竟浑然不知。13年后为医治右侧卵巢囊肿在另一医院治疗时,才得知其左侧卵巢早已被切除,张一怒之下将某医院告上法庭。宜宾县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医院赔偿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000元。
1991年4月,张翠芝因病前往当地医院治疗卵巢囊肿,该院在未告知张病情及采取何种治疗措施的情况下,擅自为张施行了左侧卵巢切除手术。2004年10月,张因右侧卵巢囊肿在宜宾市二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发现,张的左侧卵巢早在13年前就已被切除。由于13年前某医院在治疗其卵巢囊肿时,未尽告知义务存在过错,经宜宾市医学会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后,张多次找13年前为其施行手术的医院索赔未果后,于今年7月上诉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