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擅改装高强灯 随意亮灯行驶要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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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1:11 金羊网-新快报 | |||||||||
市交通管理局今年已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出罚单3072份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实习生 卜凡 通讯员 彭宇)机动车车主擅自改装高强度的车头灯,随意亮灯行驶已成为广州多起交通事故发生的祸根,市交通管理局今年已对此开出罚单3072份。
李伟成委员在《对行驶中不按灯光要求的机动车进行处罚》的提案中说,有的机动车擅自改装高强度的车头灯,或擅自在机动车的前后装上其他妨碍别人的灯饰,严重影响他人安全行驶。还有一些机动车,即便在有路灯照明的城区道路上行驶,也随意亮着车头的远光灯,对其他车辆造成极大的干扰,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 市交通管理局在回复中指出,此类行为是造成多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实际处罚过程中,存在着取证难、处罚难等操作上的困难,但今年到目前为止交管部门已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发出处罚通知书3072份,且今后将继续严格执法,并加强在日常执勤、巡逻中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一旦发现将坚决依法处理。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