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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少女过街大意酿悲剧(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5:33 新民晚报
华裔少女过街大意酿悲剧(图)
受害人因未注意交通信号承担事故主责

  事故回放:2005年3月2日晚上8时05分,巴士四汽公司的驾驶员老王驾驶着一辆57路公交车,沿延安西路由东向西行驶。汽车开到定西路路口时,路口信号灯已翻转为绿灯,老王放心地往前开去。突然,从前方高架水泥立柱后走出一个路人,老王发现对方时汽车与路人仅几步之遥。老王立即踩下刹车,但已然为时太晚,人车已经相撞,路人倒在了地上。受伤者被迅速送往华山医院,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终于转危为安。但是由于颅底骨折伤及右眼神经,她的右眼失明了。

  更让人惋惜的是,受伤者小苏还是一名专门到中国来学习母语的美籍华裔少女。小苏母亲是上海人,由于小苏汉语讲得不好,一个多星期前,母亲万里迢迢送她来上海,参加华东师范大学“中美交流协会”的短期中文培训班。那天晚上她和另外4名美国籍的同学一起到附近的匹萨店用晚餐,然后一起回学生公寓。

  在过延安路定西路路口时,行人信号灯还是绿灯,但走到中央绿化带时信号灯已经转为红灯,小苏由于没有注意到这一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小苏现在已经回到美国继续治疗。她的舅妈反映,小苏的父亲早逝,母亲没有工作,她的受伤使不幸的家境雪上加霜。

  记者 俞明骁 特约通讯员 赵起鸿

  【警官点评】

  我们从路口的监控录像上取得证据,结合多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证明事发当时由南向北的行人信号灯肯定是红灯,也就是说小苏确实是闯了红灯。当然小苏可能存在某些误解。这个路口宽达46米,交通管理部门在这里设置了两组行人信号灯。因此行人走到中央绿化带时,如果前方信号灯闪为红灯,那么他应该在原地等候前方绿灯亮起再过街,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两次过街”。所以我们最后认定,小苏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员老王在行驶时未确保安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长宁交警支队事故科 张伟明

  有奖竞答题:请再举出本市2处以上“两次过街”的路口;小苏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一条?(读者竞答请下周一前寄到洛川中路1116号上海安畅,邮编200072,以邮戳为准;答案将在下周一上广交通频率11时的“第四焦点”栏目公布)。

  新民图表 制图 董春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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