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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顶楼成私人地 业主质疑开发商交涉4月无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6:08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许海鸥通讯员严丹这几个月,家住北海市疏港大道北广海小区的杨先生心里烦得很,原因是他想到公寓楼顶去晾晒被子,却被住在顶楼的一家业主告知:开发商已将楼顶卖给住在顶楼的业主,其他楼层的业主不得使用。双方为此不停地进行交涉,但目前仍没有任何结果。

  楼顶该归谁使用

  杨先生夫妇向记者反映,去年7月,他们在广海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在6楼,顶层为7楼,每层楼有4套房子。今年4月,杨夫人到楼顶去晾晒被子,却遭到7楼一业主的阻止。该业主称他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已许诺将顶楼交给他们使用,7楼每户业主在楼顶既得的面积与套间的面积等同;其他楼层的业主不得使用。随后,杨先生夫妇在7楼其他3户业主口中也得到相同的答复,但此3户业主“比较好说话”,同意让杨先生等人使用楼顶。杨先生夫妇称,这4个多月来一直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可是,不管是找物业管理公司还是开发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而他与7楼那位业主之间的矛盾反倒越来越深———通往楼顶的门已被锁上,只有7楼的业主才有钥匙打开。

  使用权究竟是谁的

  杨先生认为,楼顶应属于公共面积,不属于个人所有。况且,他在购房的时候还分摊了楼顶梯间的部分面积。记者在杨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所购套间的建筑面积共125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18.88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6.12平方米。该合同的附件还约定,杨先生所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包括6层楼梯间建筑面积23.01平方米中的5.35平方米,以及该楼屋顶楼梯间建筑面积23.01平方米中的0.77平方米。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向7楼的那位业主提出看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标注了楼顶的权属,但遭到了拒绝。8月11日上午,记者在该公寓楼顶碰到了正在喂鸡的那位7楼业主,这位业主不愿意接受采访,匆匆下楼去了。记者在楼顶看到几只家鸡和一只小狗。6楼的另一业主江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1月搬进来住时,还可以上楼顶晾晒东西,但自从7楼那位业主搬来后,就被告知不能再使用楼顶。江先生认为,撇开楼顶是公共面积不说,单就楼顶的门被锁上,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什么意外,无异于关闭了一条逃生的安全通道。记者在采访7楼那位业主时,她不愿开门接受采访,只隔着房门告诉记者,她在买房的时候,房地产商已答应将楼顶交给7楼的业主使用,其他楼层的业主没有使用权。该业主还称,她花了十几万元买的房子,如果谁都可以到楼顶来,今天你敲枚钉,明天你凿个洞,那自己的房子因此出现问题该由谁来负责呢?她让杨先生如有问题找房地产开发商解决。

  所有权没被买断

  记者随后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张告诉记者,为了这事他们也帮忙协调了好几次,但效果不是很好。张某认为问题最终还得看购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7楼业主的合同的确标明了楼顶权属的话,7楼业主对楼顶相应的使用面积就有所有权,但按他个人认为,楼顶应属于公共面积,应该大家使用大家管理。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曹某,曹称楼顶并没有卖给7楼的业主,只是交由他们保管而已,他们对楼顶没有所有权。曹称他曾为双方作过协调,但效果不理想。由于眼下他人在外地,此事只能等他回来再解决。

  作者:许海鸥 严丹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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