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港人来深申请律师执业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7:10 深圳商报 | |||||||||
深圳法律服务市场吸引众多内地和香港律师前来拓展业务 首位港人来深申请律师执业证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香港居民吴志强日前向深圳市司法局递交了自己的申请——在中国内地深圳执业的律师执业证申报材料。深圳市司法局已经将吴志强的申请
香港居民吴志强现为香港公开大学在读中国法律硕士研究生。10年前,吴志强就通过了内地的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10月5日,他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 2004年3月11日,吴志强开始在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实习。吴志强告诉记者,取得了执业证书后,他将全力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重点为港商、外商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比如涉及合同、引资等方面的法律工作。 据悉,吴志强是在我市申请律师执业证的第一位香港居民,也是首位以香港居民身份在内地考取律师资格证并在我省申请律师执业证的人。市司法局表示,吴志强将成为CEPA实施后在我市律师业界就业和受益的首位香港人。 “我们对内地的法律服务市场十分乐观,相信以后会有更多香港律师到内地执业。”吴志强说。 为了继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吴志强目前正在香港公开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吴志强透露,他目前攻读的这个专业是香港公开大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办的专业。“不少香港人已经开始把事业的重心转移到深圳,深港两地还具有便利的交通优势,两地法律合作的前景看好。”吴志强还告诉记者,“我周围的不少朋友都有到内地开辟法律市场的愿望。” 记者从深圳市律师协会了解到,去年,深圳3100名律师的总收入为10.6亿元人民币,人均年收入约为35万元,高居全国各城市之首。 深圳法律服务市场前景广阔,吸引了众多外地和香港律师来深圳拓展业务,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的一些律师所纷纷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这些代表机构的业务收入逐年上升。自CEPA实施以来,已经有包括吴志强在内的3名香港居民在深圳的律师所实习。 相 关 链接 内地律师所如何在港设分支机构 深圳市律师协会近日转发了全国律协有关《通知》,对内地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及内地律师赴港执业的相关程序做了明确规范。申请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设立条件,即成立时间满4年;有专职律师20人以上;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2.符合香港律师会对境外律师在港设立分支机构及在港执业的要求。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