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恩挪用3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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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0:1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栾磊 通讯员 王云超) 近日,为外甥挪用350多万元公款的平度市某农村信用合作社副主任张某(本报曾报道),被市中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外甥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经查实,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编造调动工作、入股、打官司需要资金等谎言到舅舅张某处要求贷款。而张某为挪用资金给外甥用,采取违规贷款、违规转贷等方式,从信用合作社中挪用175笔,共计350余万元,后来屡次索要未果后逃到了莱州。徐某将骗来的钱大部分用于购买轿车、电脑、电视机等物品,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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