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暴后不愿报警 丈夫在日记里发现隐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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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0:4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被同事强暴后却忍气吞声不愿报警,直到丈夫在她的日记本里发现了“强暴”等字样,她才在丈夫的陪同下去报案。 据有关案卷显示,37岁的佘婷和外地来宁打工人员何亮是南京某火锅城的服务员。两人因工作上的关系,几乎天天见面,何亮渐渐对佘婷产生了好感。一次,两人外出游玩时忽然下起了大雨,眼看天要黑了,何亮提出到附近的旅馆开房间躲雨,佘婷同意了。当晚,
今年7月,考虑到自己的家庭,佘婷萌生了与何亮断绝关系的念头,并刻意在工作中疏远对方。何亮察觉了,他绞尽脑汁,想了个方法。7月19日晚上,佘婷突然收到了何亮塞过来的纸条,何称马上要回老家了,想第二天见她最后一面。 7月20日下午两点半,佘婷按照约定来到何亮位于北窑岗村的暂住地。见佘婷来了,何亮招呼她坐在床边,自己则起身插门。佘婷让他不要插门,何亮不听,并拉住她的手,强行将她压倒在床上。佘婷奋力反抗,并大喊“救命啊,杀人了”,何亮捂住她的嘴,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当天回家后,佘婷越想越委屈,在纸上写下了“你是个畜生,猪狗不如,你强暴了我”一行字发泄心中的愤怒。但是害怕被丈夫发现,她写完后又将纸撕下烧毁了。当天夜里两点多钟,丈夫发现佘婷总是低头不语,表情很痛苦,问她发生了什么事,佘婷称没事。丈夫不放心,翻开她的日记本,发现空白页上印着一行字迹,原来因情绪激动,佘婷写字时很用力,字迹深深印在了第二页上。在丈夫的一再追问下,佘婷说出了被强暴的事实,并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日前,何亮因涉嫌强奸罪被雨花台区检察院批捕。(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雨检 金陵晚报记者 徐红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