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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玻璃破碎 乘客赔了8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2:1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实习记者李静)60多岁的陆先生乘坐703路公交车,中途关窗户时玻璃突然破碎,结果他向车队赔了80元。

  8月12日下午5时左右,陆先生乘坐703路公交车去外甥家。陆先生回忆说,大约走到朝阳公园时下雨了,他去关窗户。“不知怎么回事,我的手刚碰上窗户,玻璃就成了小碎片。我也被吓了一跳。”接着,陆先生被带到了703路总站,工作人员让他赔10
0元(一块车窗玻璃的价格)。陆先生说:“我当时身上只带了80多元,就全给了他们,他们给我开了一张收条。”

  703车队的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陆先生碰碎玻璃纯属巧合,不是故意损坏车窗玻璃,所以只让他照价赔偿,没对其罚款。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顾新华律师表示,陆先生是否需要赔偿,要看玻璃破碎是否由他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如果陆先生的确是关窗时造成玻璃破碎,则无须承担责任,应由巴士公司自行承担。如果陆先生是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应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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