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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货不管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9:5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8月12日讯(通讯员 夏庆田 江兆利记者任灵芝)推销商品时说,“质量没问题,保用7至8年”,可刚买回去的玻璃钢瓦就严重漏雨。消费者找商家处理时,经销商却说,“我只管卖商品,商品质量与我无关。”

  7月22日,沂源县鲁村煤矿的张先生,花800多元钱从县城一家水暖土产商店购买了25张(页)玻璃钢瓦,当时商家承诺这种钢瓦非常耐用,能用7至8年。7月23日晚,一场大雨后
,张先生发现棚顶漏水,棚内存放的物品全被浸泡。张先生多次找商家处理,商家到现场察看后承认是产品质量问题,但同时“理直气壮”地说:“产品质量问题得找厂家处理,我只管卖!”8月6日,张先生投诉到沂源县消费者协会。按照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消协给予调解。昨天,张先生拿到了商家退还的购货款805元和安装费45元,共计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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